021-64873011

客服服务时间:9:00-18:00

当前位置: 首页>业务介绍>评估业务

电子政务整合评估

发布时间:2022-10-24

浏览次数:3114

    政策依据

u国办发〔2017〕39号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的通知》

u发改高技〔2017〕1529号关于印发《加快推进落实<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>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    整合要求

u将分散的、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、业务协同、信息共享的“大系统”,要杜绝以单个司局、处室名义存在的独立信息系统。

    评估内容

u依据《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评估规范》,评估整合后的各信息系统满足统一用户管理、接入管理、资源管理、授权管理、流程管理和安全审计(“六个统一”)等相关要求的情况。对支撑“六个统一”的管理保障措施进行调研取证;对基于技术保障措施的技术实现效果进行验证。

    评估标准

u《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评估规范》国家标准草案

    评估意义

1、帮助部委及地方政务部门全面了解其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情况,挖掘其信息系统整合工作的成效

并发现其与政策要求的差距,提出相关改进建议

2、为主管审批部门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的绩效考核工作提供客观参考

3、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相关审计工作提供客观依据